当前位置: 燕雀 >> 燕雀的天敌 >> 农民大起义领袖陈胜不是农民
赵汗青·刘欣华
陈胜不是农民!
《史记》太史公的陈胜世家里说的很清楚,“陈胜少时,尝为人佣耕。”这就成了陈胜是农民的证据。其实,这个“尝”字,恰恰说明陈胜壮年以后,在去大泽乡的时候,已经不再为人佣耕了。他起义时乃至起义前的很长一个时期,已经不是农民了,否则就不会用“尝”字。
佣耕,并不是专业长期耕种,而是一种临时的打工性质。汉朝的好几个官僚学者,从前都曾经为人佣作过。比如匡衡家贫,为人庸作以供资用,但后来他当了大官,并不永远是个佣作者。儿宽年少时,去受业念书,贫无资用,就时时间行庸赁,以给衣食。桓荣,少学长安,贫屡无资,常客庸自给。公沙穆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庸,为吴佑赁舂。卫飒,好学问,随时无粮,常庸以自给。这些人,在求学阶段,由于贫困,都曾经佣作过。这些人可并不是农民。佣作是当时人一种补贴贫寒的办法,可以在城里的服务业佣作挣钱,也可以出城去为人佣耕,叫做佣客。
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的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肯德鸡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简直到了郁闷ing的三次方的地步。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能说出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般的黔首能言,怕是非得城市平民不可。
在田间劳动,干一会儿就受不了了,就“怅恨”了,就嚷嚷着等未来的富贵了,这多半是城里人的胚子,而不是生下来就一直从事农田劳动的人的特征。
后来,陈胜起义称王以后,那些一起打工的人来找陈胜“吃请”,结果全吃了大斧子,掉了脑袋--因为他们“言陈王故情”,说了陈胜从前为人佣耕的糗事。陈胜不喜欢自己从前打工种地的事被人知道,这说明他后来不再是种地族了,至少在起义前夕不再是种地的农民身份了。倘若陈胜一直是个农民,直到被征发当兵的时候还是,那么,他的农友伙伴应该也有在编入这戍边的“九百人”当中的,这些人就都知道他种地的事,陈胜种地是公开的事情了,不需要后来跑来一些从前一度佣耕的伙伴来“言陈王故情”。
这让我们有理由相信,陈胜去种地,只是一时的曾经,是“尝”--司马迁说“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他特意强调了“少时”和“尝”,正好说明陈胜壮时不是以农业手段谋生。否则,就应该写成“陈涉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时陈涉方少,曰:‘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云云。
我们认为,陈胜后来就不再种地了,因为他的队伍中一直没有人说他种地的糗事,直到后来那一撮他少时一度佣耕时的伙伴听说他称王了,赶紧跑来到陈城来,这才揭出他有种地的“糗事”,把他气个半死,杀了这帮人才作罢!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陈胜在少时一度种地之后,就不再种地了,至少他起义的时候,已经不再是以一个农民身份出现,他不是长期的专业农民。
另外,《史记·陈涉列传》中还有一些蛛丝马迹,比如太史公说陈胜字“涉”。有字在当时,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身份标志,不是农民所能奢望的。
当然,你可以说,陈胜的字,可以是等他发达了以后--当了陈王以后,后补起的。但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陈胜当了陈王以后,那帮一起佣耕的人跑来找他,在传达室嚷嚷:“吾欲见涉。”可见,这帮贫贱的朋友都是称陈胜的字的,说明他早就有字。
即便有字这一条还不足以证明陈胜的非农民身份,我们还有接下来的许多的证据可以用。比如,陈胜在起义前知道算卦,又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这些都说明他不会是简单的农民。起义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三老”)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陈胜为王后,后边还有很多非农民身份的“诸故人”(详见下),作为他的心腹。可见,倘若陈胜起义时候是个农民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多社会关系。
特别是陈胜在入陈城后,陈城里还有一个陈胜“故所善陈人武臣”——
也就是说,他在陈城里还有一个交往已久的好朋友武臣,这个武臣不但是城里人,而是不一般的人,后来被任命为将军,以三千兵力得赵数十城,是个颇有能量的人。他跟陈胜的关系,是“故所善”,那么陈胜有这个城里的好朋友,陈胜是不是也是城里人呢?同时,陈胜还有一个陈城里的故人,叫邵骚,也担任了护军职务。
陈胜壮年以后,是继续种地,还是干别的发迹了呢?司马迁没有给出答案,但我们有一条致命的证据,可以证明他有95%的可能没再种地:
陈胜在陈城称王以后,他“少时”一起佣耕的农友,跑来找他。被陈胜接待住下来之后,这些人就开始说陈胜从前种地的糗事(言陈王之故情),气得陈胜杀了他们。接下来,《史记》记载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也就是说,陈胜身边还围着另外一批故人。聪明的人读到这里,就知道,这批故人应是先于那些庸客到达,而且其性质必不是种田族。
因为他们不曾瞎说过陈胜种田的不光彩的往事,陈胜也不曾厌烦和想赶走他们,陈胜杀完庸客、老朋友之后,也没有杀他们,而且其实陈胜还是用了一些这样的故人,作为亲信(史书说,这些故人走后,从此没有“亲陈王者”,意思是这些故人一定程度上曾是陈胜亲信)。如果他们只是些农民,如何能担当为陈胜心腹、出谋划策的任务。这都说明他们的性质和庸客不一样,不是种田族。
那也就说明:这些非种田族“故人”的故人陈胜,也不是种田族。
我们再说“闾左”这个词。
闾是一个城邑内的区域概念。
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说:发闾左九百人去戍守渔阳。陈胜担任其屯长。
学者们根据这一条,说陈胜是住在“闾左”,所以说他是穷困农民。其实,恰恰相反,“闾左”反倒应该是城里人。陈胜因此更应该是城里人。
我们再说说“闾”。
“闾”一字在先秦书籍中经常可见,而且每次出现,都是在城邑的背景下。比如《汉书》说:“长安街闾各有豪侠”。李斯自称“上蔡闾巷布衣”,是上蔡城里的闾巷中的布衣。刘邦也住在闾中(是丰邑的中阳里人,里等通于闾),这俩都是城邑平民。《战国策》中另记载,齐泯王的一个跟班,一旦回家晚了,他妈妈就要依闾门而望。这显然是城里的建制,齐泯王不可能在农村上班--因此还产生了一个成语“门闾之望”,表示父母想念孩子。
闾有闾门,闾门有闾监(专人值守),并且几点开门几点关门有规定,跟市(商品交易区)的门一样。古书中常有“门闾无闭,关市无索”这样的字,意思是这个小区特太平,闾门都不用关。闾、市并称,再次证明了闾和市一样,都是城邑里的建制。一个闾里住多少家呢?古制二十五家为一闾,当然后代早已突破这个编制。总之“闾”偏重是城邑中的小区编制,而且,闾有外围的墙。而农村,至少现代的农村,是不可能有闾门、闾巷、闾监什么的。总之,“闾”是一个非常城邑化的概念。“闾左”之人,应该是城里平民,是城中的“低保人员”。
有些学者认为,“闾左”并不是贫民,而是相对的富人。
所谓闾左、闾右,不是一种方位概念,而是贫、富的的代称。闾左,就是一个闾中的穷人的代名词,是城市平民们住在该闾中的穷者,相当于城市中的“低保人员”,它和城外的穷困农民之间,还有好大差距。
事实上,司马迁也没说闾左里边的人是农民。司马迁的原文是:“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司马迁的原文中丝毫没有说“闾左人”是农民。注者司马贞说“闾左”住的是贫者,也没有说是农民。其实,农民一说,只是想当然尔,《史记》中没有任何只言片语说陈胜是农民。
但即便这“闾左九百人”全部都来自农村,也不能证明陈胜就是农民。陈胜并不在这九百人的圈子中!司马迁的上述原文,并没有说陈胜是这闾左九百人的成员之一,而只说陈胜、吴广是带队的屯长。
在班固的汉书里,对于陈胜的出场作了两处更正,他是这么写的:“秦二世元年秋七月,发阁左戍渔阳九百人,胜、广为屯长。行至薪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而《史记》是:“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
班固去掉了“皆次当行”一词,而直接说陈胜、吴广是屯长,把他俩的身份和九百人区别开了。而司马迁说他俩是按规定被征发的,又说是屯长,让人不可思议。
不管陈胜吴广是不是那九百人中被征伐的一名,关键现在我们要看的是:“屯长”是个多大的官?如果是个临时的官,或者小小的官,那有可能就是把他俩从“闾左九百贫民”中挑出来,充当这小官。如果是比较大的官,那就更可能是来自“闾左九百贫民”以外,是以另外的较高的身份背景被县里任命,来作这个军官职务的。总之,“屯长”一词对于推测陈胜参军前的身份和地位极为关键。
“屯长”不是个临时的官,而是秦国早就有的常设官职。在《韩非子》中有“试于屯伯”,就是从屯长这样的职位作起。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法律里面,多次提到了屯长,说“卒”会受到“屯长”的监督,屯长是高于“仆射”的军官。对于冒领军粮的人,他上级的屯长要接受戍边一年的处分。
到底屯长这官有多大呢?《商君书;境内》:“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杨宽以为“五字下当脱十字,否则不可能与百将并论”。“五”应该为“五十”。则屯长为五十名士卒的长官。总之,屯长是军官。屯长和百将一直连用,《商君书;境内》还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里说“百将屯长不得斩首”,是说屯长打仗时不需要亲自去斩首,而是按所带队伍的总体指标来考核。总之,屯长是军官,这是确切无疑的事情,不用直接杀敌。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据斩首而进爵,而是依据他所带队伍的总体斩首指标完成情况,来对他授爵。据此可以推测,屯长一官的爵位应该能达到第四爵的不更。
《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如果大将军是军长,部是师,曲是团,屯长就是营长--不小的官了。确实,九百人已经够现代一个营的编制了。这里说的是东汉的制度。东汉官制大体沿袭西汉,西汉官制又大体承袭秦制。在没有更多史料证明情况下,我们可以大致认为秦时屯长之级别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禄的,属于第四爵不更。二百石已经很不低了,县长是五百石至三百石之间。
总之,屯长是个从秦国以来就常设的中下级官职。屯长应该不会从新招来的九百新兵,或者直接从普通贫民中直接选任,因为当时人们习惯于逃亡,是难以避免新兵的屯长带着大家一起逃亡的。如果这只是一种推测的话,下边就给出证明。
按秦国法令,“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既然屯长是军中官吏,足见陈胜本人并不是穷人。没有爵位的人,是不可能随便就当官吏的。《秦律杂抄》等书中说,没有爵的“士伍”,是不能为“佐”“吏”的,而且必须达到“壮以上”——也就是三十岁以上才可以当官吏。注:原话“除(任命)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伍新傅”。所以,普通人,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选任为官吏(如屯长)的。而一个贫民更是不能随便推选为吏的,韩信就是“家贫,不得推择为吏。”
屯长,应该是从县里的既有官吏中派遣担任。秦朝有“吏推从军”的制度,即按照官吏的爵位级别,推择官吏编入军队,从事相应爵位级别的军官。比如睡虎地秦简的主人“喜”就曾被“吏推从军”,汉刘邦的诏书中也说到“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总之,当时县里的官吏需要进入军队服役,自然“屯长”这样的职务应该首先归他们来填充,而不是从九百新兵里边招。而且,这次戍卒带队的“将尉”,也是从“县尉”摇身一变而来的,是“吏推从军”来的。可见,从县里文职向军队武职的转换,在当时并不奇怪。
最后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证据。
《陈涉世家》载,“陈王故涓人,将军吕臣为仓头军”。“涓人”乃家臣,后人多误以吕臣是陈胜称王后宫中的“中涓”。其实,战国秦汉时代富人吏家内皆有涓人、渴者之类家臣。(例如:《墨子;号令》言豪杰家内有“渴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刘邦初起时曹参曾“以中涓从”。秦简《封诊式》说五大夫家内有一爵为公士的家吏,即涓人之类的家臣;湖北凤凰山八、九号汉墓出土记有随葬木俑身分称谓的简赎,其中即有“渴者”、“褐者执戟”等类似的家臣。)
显然,吕臣是陈胜从戍之前的涓人,所以史称“故涓人”,起义后封为“将军”。如果陈胜是个庸耕者无产,何有家臣?
在陈胜起义后,史书中好几次提到他的“故人”,譬如“故所善陈人武臣”、“邵骚”。这些“故人”更说明此前陈胜是有财力身份的大家族之长。普通贫民,谈和“故人”这次奢侈的词,而且武臣、邵骚这两个“故人”的身份都很高,都是城里豪杰级别的。
《史记》上说,“陈胜、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勇者。”这是说在起义之前,“素”是“向来”的意思。整句话的意思是说“陈胜吴广向来爱下属士卒,已经很长时间了”。如果陈、吴二人一直被束缚在家乡的土地上,与此这九百戍卒从未谋面,“素爱人”就无从说起了。更合理的推测是,在担任九百人屯长之前,他俩就已经是有身份、有钱财、有官职的人,--所以才有“素爱人”一说,并且使用“素爱人”这样一种居高临下的上对下、贵对贱的用语。而且,陈胜、吴广,俩人籍贯不同,如果不是俩人在此次集结之前就都已经在军队或地方长期担任军吏或官吏,并且为同事,如何能得如此相熟和信任。
我们因此可以推知,陈胜应该是一个县里的现任低级官吏,有爵,而且年龄在三十岁以上,是壮年(否则史书中开篇则不必说他“少时尝”),按照“吏推从军”的干部轮换制,最后他和吴广一起被派为屯长--而且两个人除了名,都有字,吴广字叔,总之都不是一般的农民。
参考文献:
陈胜吴广起义
作者:辽宁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研究室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印刷时间:-02
陈胜王
陈新渝/吉林文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陈胜王
作者:熊飞
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
出版时间:-11
陈胜王
作者:耿直
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
出版时间:-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