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燕雀 >> 燕雀的种类 >> 长篇教育题材小说连载无翅鹄第十三章初
偃月探花著
罗父觉得有必要心平气和地跟儿子谈一谈,谈的内容当然还是围绕羽灏的出路这个主题。罗母做为副家长,也参加了会谈,一家三口坐在羽灏的小房间里谈了起来。罗父道:“小灏,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是我看着你长大的,平常对你严厉,也是希望你能学好,我们做父母的总想让自己的儿子有出息,现在你要有复读的想法,我可以考虑。”羽灏直道:“我学习根基不牢固,复习也无济于事。”罗父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复读,那大专我清楚,简直一个挂着学校招牌的夜总会,学不到什么东西,白扔钱。”
罗母赶紧插一句:“你爸这次是认认真真地和你说,你一定要考虑清楚,已经不是孩子了,拿出做决定的勇气,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总呆在家里,也不是个办法。”
羽灏听着父母这些肺腑之言,很是激动,他也没发表长篇大论,只说了简单的一句话:“我想去南方打工。”
罗母没有说话,罗父好像等羽灏这句话很久了,点头道:“好!自食其力,到外边闯闯见见世面,年轻人嘛,”差点没拍桌子站起来鼓掌。罗母几欲张口,终没开口,眼眶里好像含了泪。事情一决定下来,一家人便忙着收拾行李,罗父说他认识一个叫刘胡的人,刚从南方富市回来不久,马上又要过去那边,便想让羽灏随他去,在路上也好有个照应。当夜,就去把刘胡找来吃了一顿,刘胡答应一定好好照应羽灏,保他不受欺负。
那家伙醉醺醺地走了以后,罗母问罗父刘胡可不可靠,罗父说他自有分寸,毕竟有交情,又是同乡,不会出什么事,叫她不要多心,只管放心。
图文无关,侵删又停了数天,羽灏出行的东西一应准备妥当,盘缠备足,只待出发。临行前,他打电话给姚君玫,说明事由,答应工作稳定后,尽快来信,再三强调要保持联系,姚君玫要来送行,被羽灏婉拒。
出发之日,又请刘胡那厮一餐饭食,罗父亲自送至星县汽车站,依依惜别。羽灏与刘胡从这里去星市火车站,购票南下。
小县城在罗羽灏的视线里渐渐模糊的时候,他的内心深处有了一种深刻的伤感,这伤感是沉重的,是特别的,也是前所未有的,现在的他,也只有努力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去面对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新的开始,小小年纪的他似乎不想去面对,却是不得不面对了.
说起刘胡,这可也算是个人物,二十七八岁的岁数,一米七几的身高,身体强健,身手了得.金牌级混混,初一没上到底就出去闯荡江湖,见过大世面.名副其实的高级流氓.像魏胜治、白振良、段成瑞这类痞子老大在他面前,也只有迎风拍马,点头哈腰的份儿.眼下此君在富市一家夜总会供职,荣任保安队长,虽不是多大的官儿,倒是正经差事,比起原来在县城街上打架混饭,不知强过多少倍。他叫羽灏称呼其为‘胡哥’,羽灏头次出远门儿,要多蒙这厮照应,不敢得罪他,就响亮干脆地喊一声‘胡哥’。
刘胡很高兴道:“阿灏,咱们有缘份呐,我头一眼看你就很顺眼,跟着我,决不会亏待你!”羽灏觉得反胃,又不能吐他口水,强忍着恶心点头笑着。心道:这下好了,老子跟大学攀不上亲,倒和你小子有缘份了。他知道刘胡的黑提包里装着很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他没看见过,那东西对刘胡肯定很重要的。
到星市火车站,两人各拿行李随人群下车,刘胡还说着:“阿灏,跟着我走,别走丢了。”羽灏答应着,心里却说:我去你妈的,你当我才几岁。火车站的人总是那么多,很容易让人发出‘中国人真他妈多’的感慨。他们费了很大劲,很长时间才从密度很高的人流里挤出来,热得魂不附体。羽灏的背包湿了大半,白色短袖T恤紧贴在身上,把大提包放在地上,不住地喘气。
刘胡穿了一身黑色,黑衬衫,黑裤子,黑皮鞋,加上本来皮肤就黑得发亮,所以特别吸光吸热。他热得比羽灏还厉害,热得失魂落魄,汗水流得像刚掉到河里又爬出来一样。他取出随带的毛巾一边擦汗,一边骂:“妈了个巴子,这天要热起来,真要把人热死了。”羽灏问道:“胡哥,你在南方不热吗?”刘胡道:“一年四季,有空调陪着,冷热都不怕。”两人在荫凉处站了十来分钟,刘胡叫羽灏在这儿等着,他自己去售票处买票。
“你有身份证吗?”买完票刘胡问羽灏。
“有”羽灏道。
“那就好办了,先去找家旅馆,明天晚上的火车,睡一晚再说。”刘胡微微笑道。
此时已已是下午五点多钟,他们转了大半天才找了一家偏僻的旅社。好在有空调,要五十块钱每人,刘胡爽快地就给了店主一百块,价都没砍,这家伙可能是累坏了。店主登记时向他们要身份证,刘胡就递过去一张,那就羽灏的身份证。
两人同住一间房,空调大开,有线电视大开,浴室的水龙头大开,痛痛快快地洗完澡,又换洗了衣服,泡了几包方便面一吃,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软床上,盖着被子看电视,羽灏很快睡着了,半夜醒来睁着朦胧的眼隐约看见刘胡坐在床上从黑提包里拿出一把手枪在擦,吓得大气不敢出,装做睡熟的样子一动不动。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两人还没起来,店主来催房,刘胡睡意正浓,对外喊:“再叫,老子出去揍死你!”门外便没了声音,羽灏本就不想睡了,见刘胡像一头死猪一样懒在床上,不敢惊动他,也陪着睡。后来两人都被热醒了,起来一看,空调已被店主关掉了,刘胡扯起床上的白被子擦了擦身上的汗,提起行李对羽灏道:“走!”
出去以后,两人真是对昨夜无限眷恋,天上仿佛是在下火,太阳都泛着纸白的光,到处都是滚滚的热浪。羽灏乖乖地跟在刘胡屁股后面,任由他东游西荡,七拐八扭。刘胡回过头道:“阿灏,我们是晚上十点钟的车,时间还长得很呐,得先找个地方消磨时间。”羽灏连忙道:“不如去书店吧,里面也有冷气儿的。”刘胡白了他一眼道:“我看你是闲得没屁事儿了,我先跟你说,我这人最烦谁在我面前耍斯文。跟我到前边理个发去!”羽灏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哪里听过这种话,心里当时气愤难当。刘胡的话越说越硬,他真怕自己什么时候克制不住性子。
刘胡一连找了好几家发廊都不满意,嘴里低骂道:“妈的,现在理发的怎么这么多男的。”又走了一段路,他终于在一个叫‘蕾儿美容美发’的地方停了下来,眼睛直直地往里边看着。羽灏顺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见了一个妙龄少女正在给一个客人理发。“胡哥,我看这家还可以,进去吧!”羽灏已揣摸透了刘胡的心思,说了一句顺水推舟,顺风摆旗的话。刘胡乐道:“就这家了。”说话间,已快步走进店去。他俩刚一进去,那少女立即冲里屋喊道:“大哥,二哥,又来客人了,我忙不过来,你们快来帮忙呀。”
从发廊出来,刘胡气得好半天没过来劲,直呼花了冤枉钱。羽灏心里笑得厉害,面上不便带出,只能安慰刘胡道:“算了,胡哥,理发又不是上床,男女都一样,这男的理得也不赖,挺帅气的。”刘胡唉声叹气道:“你不知道,我要的是那种感觉,懂吗?就是那种感觉。”
肚子叫起来了,才想起忘记吃早饭,中午快到了,两人去下了小馆,早饭带午饭一起狼吞虎咽。下午觉得无处可去,加之腿困脚软,匆匆去超市买了干粮,就进了车站候车大厅。普通候车厅热得实在受不了,不得不花十块钱到豪华候车室去。等车这一段时间是相当难熬的。好在这个候车室里有大屏幕彩电在播放,驱除了一大部分无聊和寂寞,羽灏出于关心地叫刘胡小心扒手,刘胡大笑,他说应该让扒手小心他。
由于羽灏是平生第一次坐火车,心里很是觉得新奇.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还毫无困意.刘胡已经打了七八个盹儿.到十点的时候,羽灏推醒刘胡,精神振奋地去上车.上火车时人挤得像逃难,连哭声都夹杂的有.只觉得眼前的包比人都多.男女老少什么人物都有,拥在一起,远看去好像是在打着群架.列车员的帽子被踩得不成样子.刘胡凭借一身的功夫和特有的流氓霸气,东拉西扯,前推后扒地分开人群,护送羽灏上了车,两人找准各自的座位坐好后,静静观赏下面还在拥挤上车的人群.羽灏心里纳闷,刘胡的手枪是如何通过车站安全检查的.只以为他自有他的办法.
他们买的是最便宜的硬座车票,车厢内又热又挤又吵,睡都没法睡,等羽灏对坐火车的新鲜感抵不住猛烈来袭的困意时,他才完全明白了母亲的怀抱是多么温暖,学校的寝室是多么舒适.
在火车上的十六七个小时里,羽灏不知喝了多少瓶纯净水,但他仍觉得口干舌燥,对吃的东西没什么胃口,一路上窗外的江南风光带给他的只是对故乡的倍加思念,却不是对新环境的向往.
到达富市车站的时候,羽灏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唯一的愿望就是找一张大软床好好睡上一觉。从站里出来,刘胡的精神就旺盛了起来,他拍拍羽灏的肩笑道:“终于到我的地盘了,真带劲。”羽灏困得想就地休息,没工夫答理他。刘胡当然也看出来羽灏的一脸倦容,他对羽灏道:“阿灏,再坚持一会儿,我马上带你去睡觉,让你睡个够本。”
他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把羽灏带到了自己当保安队长的富皇隆夜总会。这夜总会在富市还够得上档次规模,果然是富丽堂皇,豪华别致。羽灏一看眼前是以前在电视里才见到过的房子兴奋得差点忘记睡觉。他揉揉眼道:“胡哥,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这地方咱睡不起。”
“别废话,跟我进去!”刘胡扯着软如面条的羽灏朝夜总会正门走了过去。
罗羽灏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宽大的软床上,身上还搭着被子。感觉得到,这屋子里安装了空调。他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反正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肚子饿得厉害,他还从来没这么饿过,已到了快饿死的地步。“胡哥!”他叫了一声,这一声叫得有气无力的。他刚叫完,门就被拧开了,从外面进来一个一身黑色西服还戴着墨镜的年轻人,这人把一大塑料袋东西丢在桌子上道:“刘队长叫我交给你的,他下班的时候会过来的。”说完就出去了,顺手又带上了房门。
羽灏过去找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有两只不大的烧鸡和一些肉,说不上来是什么肉,总之是肉。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一块就往嘴里送,一口气把这些东西吃个精光,又站起来去角落里拿一次性杯子在饮水机上接水喝。吃饭喝足之后踱到窗边扯开窗帘才知道现在正是晚上。并且知道自己在很高的楼上,透过玻璃往外看去,富市美丽的夜景尽收眼底,一览无余,觉得星县小县城与这里相比不知差了几个世界。
天快亮的时候,刘胡带着一身的酒气破门而入,羽灏看见他身上也穿着黑色的西服,只是左胸多了一块金属牌章。
“阿灏呐,你想做什么工作,说说看,我帮你安排。”刘胡倒床上道。还没等羽灏回答,刘胡就发出了呼噜声。羽灏从桌子上扔着的一包香烟里抽一支出来,点上咬在嘴里,独自喷云吐雾。刘胡睡觉时梦话特别多,还极具逻辑性,在他熟睡的三个多小时里,羽灏听他讲了一大段故事,那故事比较动听。刘胡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他妈怎么睡着了呐?”羽灏道:“你一定很累吧,刚下火车就上班,再壮的身体也受不住的。”刘胡猛地起来拉着羽灏往外走,口道:“小子,当务之急是先给你找活干,别他妈发呆了!”羽灏道:“等一下,我洗下澡,换身衣服,梳梳头。”刘胡沉声道:“你比那些妇人还麻烦呐,真是的,快点!”说这话的意思好像他没少接触女人或很了解女人似的。
等羽灏一切整理完毕,刘胡锁上房门,提步走到前头引路,让羽灏在后面跟着。他们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穿过了宽敞的大厅,又下了一大截阶梯,才来到出口处,出口处的两名保安一看队长驾到,又是递烟,又是点火。刘胡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笑着说:“我到外边有点事儿,老板问起,你们帮忙解释一下。”两名保安连忙点头。
“呀!胡哥,你真是保安队长,我还以为在家的时候瞎吹的呢。”走出去后,羽灏回头看着夜总会的大招牌说道。刘胡得意地笑。没往前走几步,羽灏又道:“我说胡哥,你就不能把我安排到这夜总会吗,我愿在这儿干!”
“小子,你干,你干什么,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里面三教九流什么人物都有,搞得不好命都丢了,走吧,找工作去吧。”刘胡板起脸道。
两人出去跑了整天,几乎把富市跑了个遍,终于为羽灏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电子企业干流水线,包吃包住,底薪,加班费6块.当晚,羽灏就住在该企业的职工宿舍里.这职工宿舍并不比学校寝室好睡,光是脚臭气就让人忍无可忍,又不断有人吵吵嚷嚷,加之水土不服,环境不适应,还有比苍蝇还肥壮的蚊子飞来飞去,一夜失眠在所难免.
一个月以后,羽灏已完全适应了新的社会生活,新的环境,只是觉得工作很是枯燥乏味。闲暇之时,开始给姚君玫,程应威,上官路云和苏卿原写信。当然也没少往家里打电话,罗父的态度很强硬:不混出个样子就别给老子回来。罗母则每次都带着哭腔,只说发工资不必往家里寄,留着自己花吧。羽灏虽不满现实生活状态,思及学业已断,除打工外,确实无一生活经济保障的工作可做,为今之计只好*自己坚持下去,渐渐学会苦中作乐,周末骑辆破自行车去附近书店逛了逛。买几本杂志留意上面的征稿信息,灵感一至,奋笔疾书。朋友们的复信是他很大的渴盼。
这家电子企业里美女众多,像云彩一样,可惜大多名花有主,还有几朵没主的,眼光又极高,除了老板谁也不嫁。羽灏还不是老板,魅力又没有大到夺人之爱的程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出双入对,打情骂俏,亲亲我我,把牙咬得格格响,恨不得马上回去把姚君玫接过来。
过了一段时间,同宿舍的人纷纷到外面去租房子和女朋友同居。不几天便空旷下来,本来十个人一间的屋子,只剩下罗羽灏和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子,那人的个子其实也不算小,一米六五足有,只不过在羽灏面前显得矮些。小个子喜欢哼歌,而且只哼刘德华的歌,声音跟刘德华还真有几分神似。羽灏便喜欢听了,那人一见羽灏喜欢听,索兴半夜也大叫不止,羽灏忍不住道:“哥们儿,我喜欢白天听歌,拜托你明天再唱!”后来羽灏了解到,小个子叫蒋枫,现年二十岁,是个落魄的大学毕业生,也是从外地来打工的。羽灏有次问他怎么不到间接部门工作呢,他的答复是间接部门让各部门主管的亲戚填满了。
羽灏道:“我靠,他那亲戚都是博士生之类的吧。”蒋枫道:“只要识字儿,就能安排。”羽灏和他同时无奈地摇了摇头。让羽灏兴奋的是蒋枫也非常热爱文学,据他所讲,他从小学就开始投稿,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未有过间断,只可惜一篇也没能发表,他做为大学生的身份来和羽灏这个高中生一起打工使得羽灏心里满是平衡和安慰。但后来知道车间有个主管是小学毕业,心里面的不平衡又发芽了。
羽灏在一天刚下班的时候从提包里扒出自己的少年作家证和采访证给蒋枫看,蒋枫对羽灏崇拜不已,说自己前世修福遇见了贵人。蒋枫从枕头里抠出自己的大学毕业证给羽灏看,羽灏毫无反应。羽灏问他有无女友,他苦笑着摇头,从床底下拉出一大堆书认真地翻阅起来。羽灏吃惊他带有这么多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到夜市上摆书摊的。无形中他已猜测到眼前这个在爱情上失败到家的大学毕业生这么多年来与书相依为命的情景。
羽灏讲的鬼故事,每到晚上蒋枫都听得津津有味,听得毛骨悚然,听得这厮每到半夜撒尿就死拉硬扯地非让羽灏也跟他去不可。
没过多久,从家乡那里来了复信,羽灏请了半天假在宿舍里躲着看那几封信。他先看姚君玫的,她的信不长,却甜意绵绵:羽灏:
你好,展信愉快!见字如面。
在那边过得还好吧,我真心地想念你,想念你的声音,你的微笑,你的背影。现在我竟有了一种孤独的感觉,静夜里,浮现脑海的,是对你的回忆。
虽然我们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觉得我们之间已有了很深厚的感情,这是事实,我不必要欺骗你,更不会欺骗自己。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爱吗?
你已走出了校园,走向了社会。这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转折,也是生活对你的一次考验,你是有才华的,千万不要迷失自己,学习并不一定要在学校里,只要有吃苦求胜的决心,在外边也可以学习得很好。努力吧,男子汉,大学错过了,辉煌之门仍然向你敞开,不要抱怨自己没有万贯家财,没有尊贵显赫的地位,你拥有着青春,还怕得不到什么呢?等待着你成功的消息,附照片两张,不要给别人看噢。
祝一帆风顺
健康平安
友:君玫亲笔
*年*月*日
羽灏乐滋滋地将信念完,心里高兴得翻江倒海,口上还道:“小丫头,怎么写这点东西,信纸没地方买呀,不过下面那段怎么越看越看黄维庆写的。”一边把信封里的两张照片夹到自己日记里。接着拆其它的信,全部看完一遍后,心里平坦坦地舒服着,朋友们一句句真诚热情的话语,片刻间使他几近空虚的内心再一次充实起来。觉得浑身都是为未来努力拼搏的力量,躺在床上在回忆中慢慢睡熟了。
蒋枫下班回来,羽灏拿给他看姚君玫的照片,蒋枫看得两眼发直,直冒红光,颤声道:“这是你姐姐吧。”羽灏摇摇头。“那一定是你妹妹了。”羽灏再一次摇头。“你同学?”羽灏叫他再猜。“不会是你女朋友吧?!”这次羽灏笑着点了点头。“什么!!!”蒋枫晚饭吃了一点,躺床上到梦里叹息去了。
羽灏去洗过澡,吃过泡面,在灯下给远方的姚君玫认真地回信,写一句,笑一会儿;细品幸福的滋味。
秋凉时节。
几个月下来,羽灏已写了相当多的文稿,几乎所有的文学体裁都在其中。他对蒋枫说最希望的就是这些东西能够缀上自己的名字全部变成印刷体字,蒋枫说你出去找复印社复印一遍不就行了。羽灏道:“你丫尽说屎话,我指的是发表出去!”但他指的发表出去仅仅是一种希望,要达成目的,是非常困难的,这一点他十分清楚。可他还决定要试一试,他废寝忘食注入大量心血的这些文稿,蒋枫已全部看过一遍,他是羽灏的第一位读者。每一篇这厮看完后都直呼不错,说应该能发表的,还说他在大学四年接触到的同学当中,从来没有谁可以写得这么有专业水准,这些话把羽灏吹捧得飘飘然,说到时候成了名,不会忘记阿枫的。
蒋枫给他提供了几家报社和杂志社的具体地址,羽灏拿着这些地址,又高兴又激动,有一种想亲蒋枫两口的冲动,又一看蒋枫那张长满青春痘的大脸,恶心还是成功地抑制了冲动。
在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迷人的,凉爽的,深秋的下午,羽灏和蒋枫名骑一辆破单车,去找地方投稿。跑了一个下午,才投出去三分之一的稿子,返程路过一所重点高中,羽灏拿出采访证要带蒋枫过去体验生活,被门卫轰了出来。
“妈的,这门卫不是文学青年!”羽灏骂一句,两人骑上破单车吱吱呀呀地朝厂宿舍骑去。一路上碰到不少美少女,两人对她们很感兴趣,她们却对骑单车的男人不感兴趣,况且还是破单车,更是看都不看他们一眼,羽灏生气地对蒋枫说:“老子要用稿费买一辆摩托车!”蒋枫面上应付着,心暗道: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呀。
到厂里刚好赶上食堂开饭,他们很有胃口地饱餐一顿,就去睡觉。袜子还没脱掉的时候,被人通知去加班,羽灏讨厌加班就像讨厌当年上数学晚自习一样,晚自习他有胆量逃课,现在却没能耐旷工。只得极不情愿地提上鞋,慢步向生产车间走过去。加完班回来,看见床,像见到久违的亲人,迫不及待地扑进它的温暖柔软的怀抱,累得梦都没工夫做一个。
羽灏平时在家的时候,罗父总不给他好脸色看,他这次远离故乡出来打工家里显然少了一个人,罗父顿觉心中空荡荡,不由对儿子倍加思念,每次打电话对羽灏装做铁言硬语的样子,背地里独自偷偷哭了好几回,有一次被罗母撞见,尴尬得不成样子。
富市是个很不错的现代化大都市,羽灏很喜欢这种有时代韵味的都市气息。一有空就跑出去乱转,迷了好几次路,他很快发现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穷光蛋的地狱。‘人比人,气死人’这句话他有了更加彻底的认识,晚上回去躺在被窝里气愤不已,有一天他在日记上写到:来到富市这些日子,我发现自己最缺的是钱!我要想办法搞来钱才行,必须这么做,因为这是生活。路上一个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年轻人来来往往,在他(她)们的青春里,我发现了太多的嚣张和虚伪,性感女郎比比皆是,扑鼻的香水味与紧绷的大腿充斥着她们可笑的虚荣。
金碧辉煌的宾馆,酒店,理容院使泛泛的穷人望而却步,目光中分明闪耀着对命运的愤恨与无奈。豪华精致的小轿车穿梭往来,承载着有钱人不可一世的狂笑。路两旁骑着破旧单车的打工者,似乎在沉思着生活负担的繁累。老迈孱弱的乞丐干裂的木杖敲打着歌舞厅烁在地上的五彩灯影蹒跚地走远......
公平,又在何方?我他妈连母平也没看见。
写完,合上本子,觉得这是一则比较满意的日记,含笑间取出姚君玫一张照片眯着眼睛端详,过了一会儿,突然说出一句话:“这种女人,将来要多少有多少。”
当罗羽灏完全对电子厂的工作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继续在这儿干下去了;他得另找一份儿活儿。干了这么几个月,除了买几身便宜的地摊衣服,也没什么大的花销了。手头还有点儿积蓄。他很听他妈妈的话,这些钱一分也没往家里寄,全留着自己花。他还嫌不够花,出门在外动不动就要用到钱,钱是绝对少不了的一样东西,除非谁有盖世神功,力枪不入;可以靠抢来维持生活。
他一下子也没敢去向主管辞工,觉得把工作找好以后再来辞工也为时不晚。主意打定以后,他开始对报纸上的招聘广告特别留意,可那上面不是招博士,硕士,工程师,设计师,本科生之类的,就是招电焊工,泥瓦工,保姆,厕所冲刷工之类,看了一大堆报纸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发愁得饭也吃不下,连叹当今社会发展太快。蒋枫早看出了羽灏的心思,便出谋道:“羽灏,不要急着胡找乱翻了,现在比较体面的工作比雪地里的蚂蚁还难找,你一没学历,二没政府熟人,三没资金基础,四没贵族血统,五没技术,大公司是别想往里进呀,不过嘛,你又很有才华,要身高有身高,要相貌有相貌,要志气有志气,凭这些优点,扬长避短,掩盖住缺点,明天去大酒店,夜总会之类的娱乐场所毛遂自荐,肯定有人看好你,一经录用,薪金大大的优厚。”马上又问:“会唱歌吗?”羽灏道:“不怎么会。”“我教你!”
“你不会叫我去做鸭吧!老蒋同志,那是有辱我罗家门风的。”“别误会,绝对不是,是正经服务生,怎么样,考虑一下,在那种地方,泡妞比夏天找蚂蚁还容易。”
羽灏简直不敢相信,一副书呆子模样的蒋枫会说出这些话来,不由对这个落魄的大学毕业生产生几分敬意。
“你理想中的工作是什么?不妨直说吧。”蒋枫进一步问道。
“自由撰稿人,杂志社编辑,什么设计,策划之类的,总的来说,就是每天只动动笔,靠脑力吃饭的那种工作。”羽灏实话实说,直言不讳。“这也是我理想中的工作,但这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理想,是不合实际的,从实际出发,你还得去当服务生,明白吗?你目前就是当工厂小员工或酒店服务生的命,明白吗?”蒋枫很严肃认真地对羽灏讲。
“你就没在这儿干烦吗?难道你想老死在这儿吗?”羽灏反问蒋枫一句。蒋枫笑着挠挠头,又扶了几下眼镜道:“我这人吧,不喜欢到处跑,在哪干都是混吃,在这儿也挺安稳的。”羽灏听完心中叹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罗羽灏又耐着性子在这家电子厂干了两个礼拜,实在做不下去了。一心想着跳槽,他首先想到的是去找自己那个老乡,高级流氓,金牌混混,富皇隆夜总会保安队长刘胡。
作者声明:本书是笔者多年前,十四五岁的时候所写,时代背景会有所偏差,文笔会稍显幼稚。我现在翻出来也懒得改了,各位看官多多谅解。主要是写一个从小壮志凌云,斗志昂扬的少年在走上社会之后迷失了自己的故事,以反面的事例来呈现出教育警世意义。启示大家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奋斗中不迷失,不迷茫,用坚强的毅力和不屈之意志在人生的风雨坎坷中向着初心之中的梦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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