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雀

陈涉世家中的失期当斩是秦法严苛还

发布时间:2024/8/24 1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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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是《史记》中较为出名的一篇,还入选了中学语文课本。其中“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广为流传的千年佳句。司马迁说“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这样地位低下,出身卑微的小人物被司马迁列入《世家》,可见太史公对其历史贡献的肯定,对陈胜这个人物的肯定。《陈涉世家》记载,陈胜吴广等人是被征调去防守渔阳的贫民,陈胜和吴广还当了屯长。但是路途中他们遭遇了大雨,道路不通,估计要误了期限。《史记》原文记载“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然后陈胜吴广就商量,逃跑也是死,造反也是死,左右都是死,不如反了他。于是陈胜吴广打算诈称是公子扶苏,项燕,准备号召天下人民一起反抗暴秦。他们还占卜吉凶,并且装神弄鬼,把陈胜塑造成一个天命之子,“大楚兴,陈胜王”。与刘邦的赤帝之子,斩白蛇起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准备好了这一切还不够,光自己几个人在那演戏又成不了事,关键是要大家能够跟随。于是陈胜吴广杀了负责人,然后跟大家说,“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胜就告诉大家,现在误了期限,你们都是要被斩的,与其送死,不如造反,死即举大名耳。怕大家有侥幸心理,又补上一句“而戍死者固十六七”。这样一说,大家不造反也没出路了。失期到底当不当斩?对于陈胜吴广来说并不重要,总之大家印象中秦律就是严苛的,秦吏都是酷吏。而陈胜吴广准备的也算相当充分了,如果是匆忙之间起事,或者突然想起来造反,似乎达不到这样的充分准备。毕竟陈胜并不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水平的人物。一没才,二没钱,只有耕田时的鸿鹄之志,这个也只有后来被他杀的同乡知道。那么失期到底当不当斩呢?人们印象中,秦代“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自然认为“失期,法皆斩”,并对此深信不疑。然而仔细想想似乎不太合理,他们是调去戍边的,而且是遭遇不可抗因素,不应该遭到皆斩这么重的惩罚。或许有人会说,暴秦,秦律严苛,只要失期就要斩。秦汉之时虽然有“失期当斩”的军法,但军令是“军士失期,治将领之罪”。治将领的罪,这似乎才是合理的。像后世那些运粮的,支援的,误了期限耽误事的都是治领头的罪,普通小兵又不管事,杀他们干什么。秦汉数百年间,史书上并没有因为戍边失期而全部被处斩的记载。现代发现的秦代岳麓秦简,其中就有秦法对战时临阵脱逃的解释。对于临阵逃跑的士兵,会根据逃跑的步数,先后,来区别对待。“五十步笑百步”在秦法中实际上就是有道理的,跑的步数多的,和先跑的,惩罚就严重的多。战时尚且如此,对于谪戍者有们又怎么会来个一刀切,全部斩首呢?即便是因为不可抗因素导致失期,倒霉的也应该是领头的将领,负责人才应该要负全责,要斩也是斩领头的。而《史记》中却记载“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也就是说,吴广说要逃跑,虽然是故意去激怒将领。但是秦朝将尉不仅不支持逃跑,反而鞭笞吴广。说明秦朝将尉根本不担心被斩首,秦吏是懂秦法的,如果因为失期把征调去戍边的人全给斩了,那谁来戍边?调去一堆死尸去防守渔阳吗?所以,陈胜吴广说的“法皆斩”是不合理的。当然了,咱们以现代人的角度和思维去思考“失期当斩”这个问题也只能是推测,瞎猜。但是年发现的睡虎地秦简却清楚地记载了秦代律法,其中就有失期的相关法律条文。《徭律》中说对于失期的处罚是罚钱,而不是处死,延误的越久罚得越重。对于因为像大雨这样的不可抗因素,秦律也有非常人性化的惩罚措施,“水雨,除兴”。意思就是说,因人力无法抗拒的特殊情况,征发人员不用受到处罚。所以,被陈胜吴广杀死的将尉才能在失期的情况下还悠哉地喝酒。反正这种情况下迟到也是情有可原的,不仅没必要冒雨前进,还可以小酌几杯。虽然很多人印象是秦法严苛,然而司马迁笔下残暴野蛮的秦王朝却无一位酷吏,而司马迁所在的大汉王朝,尤其是汉武帝时期,酷吏比比皆是。《陈涉世家》中“法皆斩”的说法,应该是属于陈胜吴广为了起义而故意撒的谎,目的就是让大家没有退路的造反。文章“失期,法皆斩”的前提,或许只是司马迁为了陈胜造反的合理性而写的,毕竟秦法到底是不是“失期皆斩”并不是主要表达和记载的内容。也有可能是司马迁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律法,而印象中的秦律又是严苛的,自然就认为失期当斩是毋庸置疑的。大家认为陈胜吴广所说的“失期当斩”,是陈胜的手段还是秦律的严苛呢?亦或者是陈胜吴广自己误认为是这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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