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燕雀 >> 燕雀的天敌 >> 鸿鹄之志北大校长读错了不重要,这个成
在北大周年校庆致辞上,林建华校长把“鸿鹄之志”念成“洪浩之志”,我觉得对个人不必苛责。因为他并非一个文科专业的学者,而这种中文读写错别字的情况,其实很普遍。本人倒是没有追究这个字的读音问题,而是对这个成语的出处探究了一番。
秦二世元年,即前年,秦国在阳城征发九百名壮丁押送到渔阳去驻守边境。军官从这批壮丁当中挑了两个个头大、精明能干的人当屯长,叫他们管理其他的人。一个是陈胜,以前是当长工的;另一个是吴广,是个贫苦农民。
陈胜是个非常有志气的人。他跟别的长工一块儿给地主种田,心里却在想,我年轻力壮难道甘心这样成年累月地给别人做牛做马吗?总有一天,我要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有一次,他跟同伴在田边休息,他对同伴说:“将来谁要是富贵了,可别忘了老朋友啊!”
同伴们都笑话他说:“你给人家卖力气种地,怎么可能有富贵之日?”陈胜叹口气,自言自语说:“唉,燕雀怎么能明白鸿雁高远的志向呢!”鸿鹄之志由此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励志青年,正式由此衍生出来。
吴广和陈胜本来互不认识,后来当了壮丁,碰在一块儿,同病相怜,很快就成了朋友,他们怕误了期限,天天急着赶路。他们赶到大泽乡时,正碰上大雨,一连好几天都没停。水淹了道路,无法通行。他们只好安扎营寨,停留下来,准备天一放晴再赶路。
按照秦朝当时的法令,被征发的劳役如果误了时间期限,就要被处死。照这种情形,他们在规定日期之前不可能到达渔阳了。这时,陈胜偷偷跟吴广商量:“这儿离渔阳还有几千里,无论怎样也赶不上限期了,我们难道就这样白白地去送死吗?”
为今之计如果起来造反争夺天下,大不了也是死,同样是死,不如起来造反,即使死了也比送死强。陈胜、吴广便杀死了率领戍卒的将尉,召集戍徒部属们说:“你们都超过了到渔阳的期限,应当斩首。王侯将相难道都是天生注定的吗?”。陈胜的一番话一下子就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一帮人好像看到了希望。陈胜自称为将军,吴广为都尉。
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以后,各地的百姓纷纷杀了官吏,响应起义。没有多久,农民起义的风暴席卷了大半个中国。陈胜从“兴”到亡,一共仅六个月,可是已经称王了,还给自己修建了宫殿,设置了百官。陈胜、吴广的事业,最终以败亡而告终,并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