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雀

被一条恶法断送的秦朝,实因普法工作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5/7/18 11:53:33   
秦朝,秦始皇,只要我们提到这两个名称,马上会有一个形容词闪进脑海,那就是暴虐。两千多年来,秦朝像一张葱花饼一样,被翻过来折过去研究,关于秦朝的评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大致是批评的多,表扬的少。无数事后诸葛亮,给秦朝灭亡总结了很多原因,可在本人看来,这事非常可笑,窃以为这个因果关系可以倒过来:就是因为秦朝太快灭亡,才有了那些靠研究秦亡为业的史学家,才令许多鸡毛蒜皮也成了秦亡的原因。有史以来,古今中外,哪个时代没几个暴君,把人民整的死去活来?可只要结果没有在他们手里亡国,熬过那一代迎来个守成或者中兴之主,就可以逃过悠悠之口,窃居宗庙,甚至还有个把人,赢个“英明神武”的好名声,被后人景仰。偏偏秦始皇死后第二年,秦末农民起义就爆发了。而且一发就不可收拾,风卷残云,三五年便改朝换代,便宜了老流氓刘邦。掌握了话语权的大汉王朝,为了树立自己王朝的合法性,自然要将秦朝说的百无一是,即使公直如太史公,也不能逃脱其时代局限性。秦亡的导火索,其实是秦朝自己制定的一条法律,一条并不起眼的法律。时间倒退回公元前年,我们来看看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的原因,就明白了。除了那句让人听了热血沸腾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真正逼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其实是另一句:“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法当斩。”失期当斩,去了也是死,起义成了唯一的生路。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做吧,大泽乡起义就这么发生了。其实在大泽乡起义之前,已经有另一个人,也和陈胜吴广有相同的遭遇,因为押送囚徒的途中,看管不力,导致许多囚徒中途逃跑,作为带队的亭长,他不能交差。一看犯了杀头之罪,他索性就不做良民了,进山当了贼。这人就是后来的汉高祖刘邦。拜《史记》所赐,“失期当斩”成为秦朝恶法之一。然而,近年来的考古发现证明,这一说法是靠不住的。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秦始皇时期,其中的“徭律篇”明确记载:“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翻译过来就是: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遇到大雨水灾,此次征发命令取消。哈哈,原来按照秦朝律法虽然严酷,但也有人性化的一面:陈胜吴广在途中遇到大雨,等于老天爷给他们放了假,不仅不用死,连去也不用去了,好好回家种地就行了,那么还有必要冒着被剿杀的危险,一心起义吗?唯一的解释就是:秦始皇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做好普法工作,起码那些跟陈胜吴广造反的人们根本不知道这条法律。至于陈胜本人,属于草莽当中的能人,早就不安分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很可能明知不说,故意歪解秦法,不信看看他和吴广在起义之前搞的一系列迷信活动,这是个老实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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