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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访林业局局长陈妍卉:坚持“打防管建”四管齐下持续开展“绿剑”专项打击行动
年10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鸟类保护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检查捕猎、贩运、出售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区林业局局长陈妍卉,就林业部门如何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进行解读。
主持人:陈局长,在这里首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林业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都担负着哪些职责?
陈妍卉:好的,宁河区林业局自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是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大家都知道,鸟离不开林,所以,我们林业部门在大力做好植树造林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森林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保护和恢复那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主持人:陈局长,咱们宁河的七里海正处在全球八大候鸟迁徙之一“东亚——澳大利亚迁徙线”的路线上,每年这个季节都会有大量候鸟在七里海周边停留,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些鸟类的情况。
陈妍卉:宁河的七里海湿地是鸟类栖息的天堂,据我们统计,七里海湿地周边的各种鸟类共有种左右。在我们区候鸟迁徙时间里常见的鸟类,有国家一级鸟类东方白鹳,这个东方白鹳它的全球数量仅有三千只左右。还有大鸨、遗鸥等。国家二级鸟类有白琵鹭,大、小天鹅、红隼等。前几天,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巡查过程中,就在造甲城镇西小王台村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只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鸟类红隼。当时它的翅膀上有轻微伤口,但没有大碍,目前已经送往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除此之外,在我区范围常见的鸟类还有市重点保护的燕雀、红喉歌鸲、黄胸鹀、黄眉鹀等等。应该说,我们宁河和鸟类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
主持人:陈局长,早在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捕猎、贩运、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那如果触犯该法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呢?
陈妍卉: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该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犯非法狩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主持人:咱们国家对对非法捕猎、贩运、出售野生动物的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还是相当严厉的。陈局长,在针对野生鸟类保护方面,我们林业部门近期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陈妍卉:首先是加强巡查检查。在全面排查的同时,组成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线索排查工作组,对全区14个镇开展地毯式排查,不放过任何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线索和迹象,并及时与公安、属地镇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对排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眼下正是候鸟迁徙的时节,过往咱们宁河的候鸟比较多,所以,我们每天都出动林业执法人员对20多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到各镇、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播出野生动物保护通告,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通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防、管、建”四管齐下,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绿剑”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群众举报有偿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涉林案件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犯罪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力。让不法行为、不法分子无处藏身。
主持人:好的,感谢陈局长!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新闻中心